MistyMyster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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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清晨

经历人生第一次的通宵,看时针拨动,看日月更替,透过窗帘的本是黯淡,而现已泛白,还映着旭日金黄的光芒。要说做这这伤身还不利己的举动的原因,也难免有些可笑。
父母正吃着早餐,明天这个时候我也是其中的一员。母亲眼中是意料的惊讶,我倒像是逢场作戏,也像是准备好了台本,打着早起的名号拿起了梳子。梳洗罢,看着锅里的早餐,并没有胃口,与我前些日子的作息完全不符。待父母都出了门,我麻利的来到电脑前,果然,网瘾是病,得治。
窗外的世界有些朦胧,空气中带有着水雾(又可能是雾霾,谁知道呢),太阳隐在楼房背后,只有天空是亮的,好不梦幻。但又转念一想,明天这个时候就不会这么想了,不经嗤笑。
写到这,太阳已爬过了“高山”,毫不遮掩的展露出来,那阳光此刻正照在我的身上。都说清晨的阳光是柔和的,实则并不然,顺着余光瞥到的太阳已是那么耀眼,何况直视。
冬日的清晨,也就这样了。
要说这阳光倒像是下午的,颜色太浓,又或许这清晨本来就短,转瞬即逝。
看看这些文字,完全不符合我这个年龄阶段的口吻,还真是“少年不识愁滋味”,却又“为赋新词强说愁”。
真不知道我接下来的岁月怎么过,照这个进度,二三十岁就该退休了吧。玩笑终究是玩笑,我还是喜欢自己养活自己。伴侣?那是多一个人来承担责任,而不是找一个钱包。
哦,我在写些什么,又浪费了不少时间。正经的标题,不正经的结尾。
是时候该做正事了,准确的说是继续我之前做的事。

Mystery 写于2017.2.14 7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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